实习就业法律保障

吃透实习新规 守护成长权益——《广西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31 10:45: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吃透实习新规 守护成长权益——《广西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解读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定位

    《广西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制定,共8章51条,首次新增“保障措施”章节,明确实习的教学活动本质,重点解决“变相实习”“安全无保障”“报酬不到位”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对柳职大而言,这既是规范学校实习管理的“操作手册”,更是全校师生维护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法律盾牌”。

二、“两个严禁”——实习管理的刚性底线

  1. 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习;学校不得收取管理费、介绍费;实习单位不得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例如强制加班却压低报酬、借实习名义收取费用);

  2. 严禁职业学校以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等其他名义搞变相的岗位实习来逃避本细则的管理(不得以“参观”“公益”等名义安排学生顶岗;活动不得与毕业证挂钩;校外住宿须学生与家长签字同意。例如:名为“体验学习”,实为全职劳动且未签实习协议)。

三、“二十七不得”——全流程分类禁令

(一)实习组织与单位选择:6 个 “不得”

  1. 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如计算机专业不得去餐饮行业,确需跨类需说明合理性);

  2. 认识实习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由学校统一安排,按校外活动管理;岗位实习可自主选合规单位);

  3. 任何单位 / 部门不得干预学校实习方案、不得强制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4. 新增★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学校需先开展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算 “实习准入”);

  5.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实习(杜绝 “中介赚差价”,学校需实地考察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

  6. 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公开(学生可查学校官网公示,确认单位合规性)。

(二)实习内容与时间:9 个 “不得”

  1. 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需覆盖专业典型任务,如机电专业要参与设备维护,而非只拧螺丝);

  2. 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3. 不得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未满 16 周岁属童工,违法!);

  4. 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作业);

  5. 不得安排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忌劳动(如孕期安排高空作业);

  6. 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此类场所安全风险高,不符合教学目标);

  7.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 III 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如持续搬运重物、长时间高温作业等,需符合《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

  8. 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等高危实习(除非专业特殊要求,且提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9. 除备案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加班或上夜班(保障休息权,如遇紧急任务需学生书面同意)。

(三)实习报酬与费用:5 个 “不得”

  1. 实习报酬不得超过 1 个月支付一次,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同岗位工资 80% 或柳州最低工资(2025 年柳州最低工资 1810 元 / 月,即实习报酬≥1810 元);

  2. 不得以物品、代金券代替货币支付报酬(如用 “购物卡”“产品抵现” 均违规,需直接打学生银行卡);

  3. 不得通过第三方转发报酬(避免 “单位→中介→学生” 的克扣风险,需单位直接支付给学生);

  4. 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

  5. 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实习报酬中抵扣实习责任保险费(保险费从学校学费 / 免学费补助中列支,学生不用掏钱)。

(四)实习协议与保险:3 个 “不得”

  1. 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协议需用官方《示范文本》,含 54 项条款,明确安全保障、违约责任等,学生要留存一份);

  2.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约定 “实习期间受伤自负” 无效,学校和单位需担责);

  3. 未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不得组织实习(学校需同步买 “责任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学徒制学生可享专门保险费率)。

(五)实习考核与安全报告:4 个 “不得”

  1. 学生实习考核不得简单套用单位考勤制度、不得按员工标准考核(需结合专业目标,如技能掌握度、实习报告质量);

  2. 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押学生学生证、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如 “实习保证金”);

  3. 遇有重要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如学生实习受伤,单位需立即报告学校,学校 24 小时内报主管部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

  4. 实习单位不得忽视安全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需每日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通报学校)。

四、关键实操指引

(一)自主实习怎么申请?

    学生若选择自主实习,需先由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提交书面申请;柳职大收到申请后,会审核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资质(比如查验单位营业执照、安全保障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将相关信息报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学生需与柳职大、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协议签订后,方可开始自主实习。需要注意的是,柳职大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学生自主选择的合规实习单位。

(二)实习管理平台怎么用?

    自治区教育厅已建立“广西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需通过该平台开展学生实习的申请、报备和审批工作。对柳职大而言,若组织学生开展跨省岗位实习,需通过该平台提交申请,申请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报自治区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对学生而言,可通过该平台查询自己的实习备案信息,若发现实习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平台在线提交异议,保障自身权益。

五、违规处理与维权渠道

    《细则》新增“监督与处理”章节,结合相关部门职责细化规定,明确各方违规责任,强化追责问责。若柳职大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由学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若学校拒不改正或实习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会对柳职大依法给予处罚。若实习单位违反本规定,且法律法规明确了法律责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有关职能部门会依法依规追究实习单位责任,比如实习单位拖欠学生实习报酬,人社部门会责令单位补发报酬,并可能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需注意留存实习协议、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截图等证据,维权时可先向辅导员、实习指导老师、教务处或学工处反映;若问题未得到解决,可拨打广西教育厅监督电话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投诉热线(12333)进一步反馈。

六、给柳职大师生的3点提醒

  1. 明确实习本质:实习不是“打工”,核心是实践教学活动,目的是提升专业技能。若发现实习单位“只让学生干活、不进行技术指导”,学生可向柳职大实习指导老师反映,维护自身学习权益。

  2. 重视安全保障:安全是实习的前提,学生参加实习前需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实习期间若遇到安全风险,需先停止实习操作,再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 守住协议底线:实习协议是保障师生权益的“护身符”,学生在签订协议前,需仔细阅读“安全保障”“实习报酬”“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若有不理解的内容,要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或学校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无误后再签字,避免因协议问题陷入权益纠纷。


解读单位: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行政办公室法律事务科

终审:依法治校专题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