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表彰奖励类稿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部门或个人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后,新闻信息员应在获得表彰文件或证书后的1个工作日内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申请单》并将相关获奖材料原件提交宣传部拍摄存档,复印件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并撰写新闻稿件(稿件中应配上获奖文件或证书的照片)向学院新闻中心投稿,以便于党委宣传部切实做好相关的对方外宣传工作,相关事宜请以朱敬民联系。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