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院外新闻媒体采访
(1)学院公共事务和重大事件的对外报道及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和接洽院外新闻媒体来院采访,各部门和个人未经党委宣传部同意,不得擅自以职务或组织名义,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
(2) 本部门事件的对外报道可由各部门自行联系院外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经联系且媒体应允采访后,各部门必须将新闻事件报道主旨等相关情况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备案。
附院外媒体记者联系名单:
媒体 |
记者 |
电话 |
E-Mail |
南国今报 |
陈小燕 |
13377218200,2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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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inzhiyonghaha@163.com |
柳州日报 |
姚颖盈 |
134572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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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yyy@21cn.com |
柳州晚报 |
赖柱武 |
13977295751,218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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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电视台 |
王敏珊 |
1363300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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