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人员工作行为规范(试行)
为了做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要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宣传意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注意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努力探讨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宣传思想工作规律,不断加强自身政治和思想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 顾全大局。
2.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秘密,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机密。
3.敬业、务实、协作、创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对工作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务求实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加强协作。牢固树立为学校发展战略服务,为学术工作服务,为学者学生服务的意识,注重创新,不断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4. 严禁在上班时间、办公区进餐; 严禁上班时间吃零食;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聊,大声喧哗、谈笑;严禁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上网聊天、玩游戏、扑克等;严禁工作时间讲脏话、粗话、开玩笑、叫小名等;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故外出,必须请示部门领导;暂离工作岗位,应说明去向,并向辅岗人员作好工作交待。无故缺勤和脱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理。
8. 上班时间不办私事,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打着工作的名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不敷衍推诿。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7.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重要事情要按职权范围逐级请示、汇报。
8.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在工作往来中,接待前来本部门办事的师生员工和外来办事人员,面带微笑,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不争辩;接待客人应起座相迎,谈话时站立端正出门相送。接打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回答询问要耐心详细。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请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
9.上班时间要按要求着装,做到整洁、端庄。 不在办公室内化妆、修指甲
剔牙、挖耳朵、伸懒腰、打响指、哼小调,禁止女性穿低胸等过于暴露衣装及穿拖鞋上班;
10. 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雅静。地面、桌面、窗户等应及时清扫,禁止乱丢废弃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墙面不得随意张挂东西。
11. 工作时间不得因私事打长途电话;
12. 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相关人员批准,不准使用部门电脑;谨慎保管好各自的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物品,借用他人物品要及时归还原处;
13. 尊重他人风俗习惯,不议论、不指点、不久视、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同事或外来办事人员、学生,不故意损坏公物,不拉帮结派,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14. 爱护办公财产,正确操作办公设备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物用品、器材和耗材。(如内部公文正反打印等)
15. 下班后切断所用电源,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以免发生意外;
16.严格遵守学院、部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7.对经常性违反本制度的同志,将视情节扣发相关奖励,并在本部门进行检讨。